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部分解除及其一致行动人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质押人: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胡健先生。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1,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4%,占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2.43%)。 ● 本次补充质押人: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控人之一胡锦生先生。本次再质押股份数量:2,2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50%,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4.29%)。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健先生不存在将本次解除质押股份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 二、本次股份补充质押情况 2023年7月5日,胡锦生先生将持有的14,870,000股司太立无限售流通股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购回交易日为2024年7月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提前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2024年1月19日,胡锦生先生就上述质押业务将持有的70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与国泰君安办理了股票补充质押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024年1月25日,胡锦生先生就上述质押业务将持有的2,20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与国泰君安办理了股票补充质押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024年2月6日,胡锦生先生就上述质押业务将持有的2,20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与国泰君安办理了股票补充质押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公司于近日接到胡锦生先生的函件,其将持有的合计2,200,000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与国泰君安就上述业务办理了股票补充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备注:2024年9月12日,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5.0181%,转让收入用来偿还质押融资借款,本次协议转让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4-052)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质押到期情况 ■ 胡健先生和胡锦生先生在国泰君安的质押融资已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对第三方协议转让公司5.0181%股权取得的转让收入来偿还部分融资余额,剩余部分协商进行展期,预计展期不存在重大障碍。 2、控股股东当前不存在通过非营业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主要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个人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股份预计不存在被冻结或强制平仓等风险,预计不会对其向公司委派董事席位、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当前不存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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