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69证券简称:欧晶科技公告编号:2024-059
债券代码:127098债券简称:欧晶转债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市万兆慧谷置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市万兆慧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兆慧谷”),计划自2024年8月9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2.4万股,即不超过所占公司总股本的1%。 近日,公司收到万兆慧谷出具的《天津市万兆慧谷置业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兆慧谷本次减持计划已部分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情况 ■ 注:上表中,万兆慧谷所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 二、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 三、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情况 股东万兆慧谷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超过1%的具体情况如下: ■ ■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兆慧谷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部分实施。 2、万兆慧谷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天津市万兆慧谷置业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津市万兆慧谷置业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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