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13:00,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为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宜奎先生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胡宜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以便加强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10月10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9)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 月 21日 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宜奎,男,1973年9月生,毕业于南京大学经济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曾担任美国印第安纳大学麦肯尼法学院访问学者。现任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南京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宜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吴建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满六年,吴建斌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建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吴建斌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建斌先生的辞职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吴建斌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吴建斌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吴建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0日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丰泽路66号华脉国际广场十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0日 至2024年10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4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适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述第(1)条和第(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9月27日下午17:00 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二)登记地点: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工业集中区丰泽路66号华脉国际广场十五楼 邮编:211103 联系人:陈革 联系电话:025-52707616 传真:025-52707915 (三)登记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务联系人:王静电话:025-52707616 传真:025-52707915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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