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4年09月23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09  证券简称:中天火箭  公告编号:2024-045

债券代码:127071         债券简称:天箭转债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52.96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52.94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4年9月30日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549号”文核准,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公开发行了4,95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9,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898号”文同意,公司49,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9月1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箭转债”,债券代码“127071”。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天箭转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24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55,393,5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公司在2024年9月19日披露了《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期间“天箭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即公司自2024年9月20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暂停转股。因此,公司现有总股本为155,393,552股(其中自2024年6月30日至本次暂停转股日新增可转债转股18股)。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5,393,5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52.96元/股, 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2元/股,P1为调整后转股价。

P1=52.96-0.02=52.94元/股

根据上述,“天箭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52.96元/股调整为52.94元/股。调整后的“天箭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30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9  证券简称:中天火箭   公告编号:2024-044

债券代码:127071         债券简称:天箭转债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得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4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55,393,5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107,870.6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自2024年6月30日起自本公告发布日,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原因,公司总股本由原审议案中2024年6月30日的155,393,534股,增加至155,393,552股(期间可转债转股增加18股)。

如本公告发布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四)本次利润分配距离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5,393,55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9月3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9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9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权益分派涉及的可转债权益调整情况

本次实施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涉及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蓝关街道峣山路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宁星华  许青山

电话:029-82829481

传真:029-82829492

电子邮箱:info@zthj.com

八、备查文件

(一)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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