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0886 证券简称:海南高速 公告编号:2024-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6号高速公路大楼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陈泰锋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3人,代表股份312,748,81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62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51,036,0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96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1人,代表股份56,032,7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66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2人,代表股份61,712,7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4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68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744%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1人,代表股份56,032,7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666%。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509,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53%;
反对6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8%;
弃权90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同意60,153,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733%;
反对65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83%;
弃权9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84%。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吉生、王燕茹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署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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