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9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0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23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其中委托出席二人,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六人)。董事长张旺先生和董事周志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均委托董事孙国强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王卓先生、董事徐阳雪先生、董事崔铭伟先生、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独立董事李莉女士和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孙国强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在公司2024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大连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泰一”)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减20,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增20,000万元。调整后,公司为大连泰一和泰达能源提供的担保额度分别为15,000万元和237,000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额度内部调剂事项,相关担保要求、担保有效期和担保授权均与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保持一致。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93)。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9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2024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额度(以下简称“担保总额度”)共计209.20亿元,其中,2024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37.20亿元,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为72.00亿元。 2024年9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2024年度担保总额度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根据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将2024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内部调剂,本次内部调剂均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之间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提供担保额度217,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大连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泰一”)提供担保额度35,000万元。 现拟在公司2024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公司为大连泰一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减20,000万元,公司为泰达能源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增20,000万元,调整后公司为大连泰一和泰达能源提供的担保额度分别为15,000万元和237,000万元。列示如下: 表1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剂前后对比表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大连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 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2011年6月29日 (2)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金龙寺村 (3)法定代表人:徐有兵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物业管理;房地产营 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 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或有事项 截至目前,大连泰一不存在对外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 大连泰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9年5月31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泰港工业园10号厂房西侧第三层北半侧办公区 (3)法定代表人:孙国强 (4)注册资本:25,196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图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目前,泰达能源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不存在诉讼与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泰达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额度调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改变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担保总额度。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额度内部调剂事项,相关担保要求、担保有效期和担保授权均与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保持一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的2024年度担保总额度为209.20亿元。 (二)本次仅为担保额度的调整,没有新发生实际担保。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4.3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66.58%。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9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4.3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66.58%,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9.3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22.47%,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融资,敞口为5,700万元,期限6个月。该业务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11,400万元,泰达能源以不少于票面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并以所存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5,700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向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廊坊银行”)申请融资10,000万元,期限6个月,该融资为两笔业务,业务均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均为10,000万元,泰达能源以不少于票面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并以所存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共计10,000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9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37,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11,497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227,197万元,泰达能源可用担保额度为9,803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1999年5月31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泰港工业园10号厂房西侧第三层北半侧办公区 4. 法定代表人:孙国强 5. 注册资本:25,196万元人民币 6.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 股权结构图 ■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泰达能源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不存在诉讼与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四)泰达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泰达能源向华夏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 公司与华夏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2)担保金额:5,700万元(敞口)。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4年9月26日至2025年7月23日。 2. 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和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二)泰达能源向廊坊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公司与廊坊银行签署两份《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债权人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其他费用、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债权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险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等)及其他的主合同债务人及保证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补足的保证金。 (2)担保金额:两笔各5,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 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和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三)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2024年12月31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和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4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为209.2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4.3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66.58%。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三)《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四)《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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