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2024年09月25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ST百利       公告编号:2024-07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新海新被申请人王金福于2024年7月16日向堆龙法院申请对新海新预重整,堆龙法院于2024年7月23日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申请人王金福的预重整申请不予受理。王金福随后向拉萨中院提起上诉。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收到公司实控人王海荣先生转发的由拉萨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次裁定为终审裁定并自即日起生效。

●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 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新海新的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预重整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控股股东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新”)被申请人王金福以新海新在多家法院涉案并未能按时清偿债务,且已寻找到有意向对被申请人进行重整的投资人为由,于2024年7月16日向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堆龙法院”)申请预重整。堆龙法院立案后,于2024年7月23日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申请人王金福的预重整申请不予受理。王金福随后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拉萨中院”)提起上诉。

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收到公司实控人王海荣先生转发的由拉萨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次裁定为终审裁定并自即日起生效。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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