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药康生物
股票代码:688046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国药大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华中路66号基金谷1号楼103-10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189号20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股份至5%
签署日期:2024年9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青岛国药基本情况
(二)合伙人出资情况
持有青岛国药5%以上权益的合伙人如下: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青岛国药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国药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
二、未来十二个月股份增持或处置计划
公司已于2024年6月8日披露《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国药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6,1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1,38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若未来12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药康生物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88,19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持股比例由5.22%减少至5.00%。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9月23日期间,青岛国药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362,000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青岛国药大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申雯竹
签署日期:2024年9月24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青岛国药大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申雯竹
签署日期:2024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7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
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青岛国药大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国药”)持有公司股份从21,388,190股减少至20,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5.22%减少至5.00%。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收到公司股东青岛国药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青岛国药基本情况
2、合伙人出资情况
持有青岛国药5%以上权益的合伙人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青岛国药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4年9月24日,公司股东青岛国药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88,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青岛国药持有公司21,388,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青岛国药持有公司20,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5.00%。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2024年6月8日,公司披露《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国药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6,1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国药披露简式权益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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