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9月27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867号C座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许海东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斯怡、孙晶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在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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