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变更、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26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周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周四)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T1/2A栋41楼4106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宣建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71人,代表股份2,268,263,6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76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2,138,121,9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203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67人,代表股份130,141,6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732%。 4、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 ■ ■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无异议。 *注:1、本表格中,“比例”均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本表格中,“中小股东”均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丘海金、程哲 3、结论性意见: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六、部分董事任期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原董事姚兆年先生任期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公告日,姚兆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姚兆年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姚兆年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9月27日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