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年09月28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0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云南年产7万吨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和“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截至2021年5月1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131,567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716,994.7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351,671.4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1,365,323.28元。

根据《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云南年产7万吨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21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云南雄塑”是指子公司“云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同;

2、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6,486.34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2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次拟终止的部分募投项目情况和终止原因

(一)云南年产7万吨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

1、本项目于2019年8月1日获得立项批准,由云南雄塑在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广东产业园区实施建设,计划新建生产厂房,购进先进生产设备,提升公司生产能力。项目原建设期为24个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2、云南雄塑募投项目于2021年末正式投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整体投资进度超过80%。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持续优化生产工艺并使用效率更高的设施设备,且随着塑料管道行业市场环境持续调整,目前单厂产能已能满足规划区域市场需求。经公司审慎决策,公司拟不再对本项目进行募集资金投资,本募投项目终止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技术研发项目

1、本项目于2020年6月19日获得立项批准,由公司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雄塑工业园研发大楼实施建设,计划主要用于购置研发软硬件设备、研发场地的修缮以及具体实施研发项目的其他支出等。项目原建设期为36个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2、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注项目建设情况,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使用。由于近年来塑料管道行业市场环境持续调整、企业经营承压,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项目实施质量,公司审慎放缓投资节奏,以期最大程度规避投资风险,故本项目整体进度缓慢。当前,公司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与行业发展趋势结合企业经营实际进行重新评估,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整合资源更好地支撑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终止本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拟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服务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拟将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6,486.34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审慎有序地用于公司运营、业务开拓、项目建设等活动,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前述余额全部转出后,公司将及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调整可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形势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时,本次事项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终止“云南年产7万吨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和“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雄塑科技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下午14: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大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形势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时,本次事项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终止“云南年产7万吨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和“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9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的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10: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淦雄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终止“云南年产7万吨PVC/PPR/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材料项目”和“新型管道材料及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6,486.34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本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4年10月14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2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1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9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9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无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证券事务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邮政编码:528203。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应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传真号码:0757-81868063。

(五)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14:10~14:25进行签到,14:25进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咨询: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人:熊嘉海,联系电话:0757-81868066,邮箱地址:XS300599@126.com。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如下:

1、投票代码:“350599”;

2、投票简称:“雄塑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本人/本公司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

注:1、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3、请填写具体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行使表决权。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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