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搬迁至新办公地址,为更好地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便于投资者与公司沟通交流,现将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除上述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投资者热线、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及公司网址等其他信息均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热线:021-5027 6506 电子信箱:ir@acmrcsh.com 公司网址:www.acmrcsh.com.cn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4-060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9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 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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