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荆门日报
储蓄国债知识宣传专栏
——储蓄国债相关知识答疑
储蓄国债知识宣传专栏
——储蓄国债相关知识答疑
(2024年第四期)
一、储蓄国债发行期是多久?
答:一般来说每年3月—11月的10日—19日为储蓄国债发售期。具体时间见各承销机构营业网点的发行公告。还可登陆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http://www.pbc.gov.cn)了解国债相关政策和发行信息。
二、购买储蓄国债是否可以获得凭证?
答:购买储蓄国债(凭证式),您可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该凭证是您通过商业银行购买凭证式国债的一种证明。储蓄国债(电子式),则是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您的购买情况,不存在相应的债权凭证,但可以获得相应的“认购确认书”。
三、我持有未到期的储蓄国债可以变现吗?
答:您可以通过提前兑取或在原购买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用抵押贷款的方式将储蓄国债提前变现。具体业务办理相关事项,可咨询荆门辖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汉口银行、华夏银行8家承销银行的城乡网点。
四、储蓄国债(电子式)涉及的个人国债账户如何开立、管理?如账户凭证遗失,可以补办吗?
答:(1)您可以通过银行网点柜台或可网银购买国债的网上银行办理。柜台办理需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网银办理时,投资者资金账户的网上银行功能需通过柜面渠道开通,如不是柜面渠道开通的,必须使用专用安全设备进行信息确认,且该设备有关功能必须通过柜面渠道开通。(2)在同一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即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个人国债账户,该账户实名管理,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3)如遗失个人国债账户凭证,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相关银行网点柜台按规定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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