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每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0.01元时,至少分配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本基金场内除息日为2024年10月21日,场外除息日为2024年10月18日。
2、本次向场内、场外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24年10月2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将于2024年10月21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自2024年10月21日开始计算。2024年10月22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4、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将于2024年10月16日上午开市至10:30期间停牌,并将于2024年10月16日10:30起复牌。
2、权益分派期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8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①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②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7、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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