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年10月24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4-44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6月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后,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自202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起,回购价格由不超过22.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1.66元/股。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4),于2024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7)。

截至2024年10月22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3 年 11 月 1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96,5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最高成交价为 15.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554,836.24 元 (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1)。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至2024年10月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际回购区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7月30日,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219,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最高成交价为17.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3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8,252,176.26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总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4年3月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其有限合伙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12,473,12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73%。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4年2月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于2024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前述股份转让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间、数量、方式、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均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公司实施回购的期间、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的回购行为符合以下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在回购实施期间,因操作人员未注意到电脑时间误差,操作不当,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至25日存在委托时间发生在收盘集合竞价期间内的情形,其中,6月24日14点57分05秒委托回购20,000股,全部成交;6月24日14点57分24秒,委托回购20,000股,成交14,300股;6月25日14点57分02秒,委托回购20,000股,全部成交,以上合计54,300股在收盘集合竞价期间内委托后成交,该两日公司股票总成交量为914.39万股,对市场未产生实质影响。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219,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该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2、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及时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因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或其他原因,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授出和股份注销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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