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3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63.30%,主要原因系本期偿还借款。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100%,主要原因系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 3.应收款项融资期末金额较年初下降64.07%,主要原因系银行承兑汇票已到期承兑,支付货款。 4.预付款项期末金额较年初增长76.80%,主要原因系预付房租水电增加。 5.应收利息期末金额较年初下降100%,主要原因系结构性存款变化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87.94%,主要原因系新设立子公司安庆毅昌,在建工程投入增加。 7.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68.83%,主要原因系租赁的使用权资产到期退租。 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70.60%,主要原因系预付设备款增加。 9.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38.16%,主要原因系支付供应商的票据减少。 10.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59.89%,主要原因系发放到期职工薪酬。 11.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56.62%,主要原因系向广东毅昌投资借款及个人限制性股票激励款。 12.应付股利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100%,主要原因系支付合资子公司分红款。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81.29%,主要原因系偿还融资租赁款。 14.租赁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100%,主要原因系租赁的使用权资产到期退租。 15.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37.57%,主要系本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致。 16.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40.43%,主要原因系费用管控有所成效。 17.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18.29%,主要原因系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18.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645.28%,主要原因系子公司重庆毅翔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已移交资产管理人,合并报表确认为投资收益。 1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00%,主要原因系重庆毅翔持有的重庆力帆股票已移交资产管理人。 20.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86.63%,主要原因系超期应收款减少。 21.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70.91%,主要原因系本期处置设备资产的收益增加。 22.营业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233.28%,主要原因系投资收益大幅增加。产品结构调整,收入增长,带来毛利增长。 23.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69.65%,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非营业性收入较高。 24.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47.24%,主要原因系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 25.利润总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281.12%,主要原因系投资收益大幅增加。产品结构调整,收入增长,带来毛利增长。 26.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753%,主要原因系利润总额增长所致。 27.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265.31%,主要原因系投资收益大幅增加。产品结构调整,收入增长,带来毛利增长。 2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277.91%,主要原因系投资收益大幅增加。产品结构调整,收入增长,带来毛利增长。 2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70.68%,主要原因系支付到期款。 3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87.92%,主要原因系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3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34.24%,主要原因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 法定代表人:宁红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昌焱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震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宁红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昌焱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震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书面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2024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3)。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变更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合计5,524,000股的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公司后续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股份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2024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五、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闲置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处置闲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8)。 七、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4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书面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3)。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五、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闲置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处置闲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减少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合计5,524,000股的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公司后续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完成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4,364,000股变更为408,84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4,364,000元变更为408,840,0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减少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此外,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最终以行政登记机关登记、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闲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手方、交易对价等相关事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能否成交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方可生效。 ● 本次交易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最终以实际成交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处置的进展情况持续披露。 一、交易概述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闲置资产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需要,盘活闲置资产,缓解资金压力,公司拟处置部分闲置资产。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尚未确定具体受让方,交易是否完成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目前尚不能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转让进展及时披露交易对方情况。 三、拟处置闲置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拟处置闲置资产概况: 本次拟处置的闲置资产为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所属位于昆山市开发区工业部分资产,包含房屋建(构)筑物、土地使用权。该资产中有证的房屋建筑物以及所在宗地整体于2020年4月抵押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拟处置的闲置资产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二)拟处置闲置资产的历史沿革 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所属拟处置闲置资产的房屋建(构)筑物账面原值为17,009,244.04元,账面净值为6,169,559.20元,共计4项,均位于昆山市开发区前进东路北侧、中心河西侧的厂区内。其中房屋建筑物共计3项,为办公楼、门卫以及锅炉房,评估建筑面积合计8,818.94平方米。办公楼为钢混二层建筑物,建于2012年。其中构筑物1项,主要为吸烟区制作工程,主要为一些钢结构,建成于2012年12月。 土地使用权为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33,333.00平方米。原始入账价值为11,538,697.00元,账面值为8,115,550.52元。《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昆国用(2013)DWB449号”,土地坐落为昆山市开发区前进东路北侧、中心河西侧,登记用地面积33,333.00平方米。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至2059年12月21日止。 四、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已委托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处置闲置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的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4)第459号),其主要评估方法为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对房屋建(构)筑物采取的评估方法为成本法,对土地使用权采取的评估方法为市场比较法。评估基准日均为2024年6月30日。具体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的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结论为:在前述评估目的下,在资产不改变用途、持续使用等假设条件下,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评估的部分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5,732.40万元。评估结果分类汇总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具备相应从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其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本次挂牌价格为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确定的评估值5,732.40万元。 五、授权办理公开挂牌转让相关事宜 为此次公开挂牌转让事项的推进所需,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闲置资产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 (一)对接产权交易机构办理挂牌手续、与意向受让方沟通、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在各轮次挂牌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变更转让底价后重新挂牌。 (二)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上述闲置资产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闲置资产挂牌转让实施完成之日止。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未确定,因此交易对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是否因本次交易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等情况,尚待摘牌后方能确定。 七、出售资产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拟处置部分闲置资产事项,目的是适应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需要,盘活闲置资产,缓解资金压力,提升管理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本次交易拟通过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及最终成交价格目前均不确定,交易是否能够达成以及交易产生的具体损益金额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会计处理以后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为准。后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的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四)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8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下午2: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15至2024年11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6日 (七)出席对象: 1. 截止2024年11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VIP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 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由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1、3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登记方式: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11月11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指定传真:020-32200850 联系人:郑小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0”,投票简称为“毅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种类: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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