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拟以现金收购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鸿鑫”)65%、35%股权。2024年1月12日公司完成了收购青海鸿鑫10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青海鸿鑫于2024年1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3年12月7日,公司与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1,221.33万元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其持有的云南冶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冶检测”)100%股权。2024年1月25日公司完成了收购云冶检测10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云冶检测于2024年2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与青海鸿鑫、云冶检测合并前后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公司对青海鸿鑫、云冶检测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公司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23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据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三)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产量 ■ 备注:1.锗产品含锗产量是指实际可销售的锗产品含锗产量,剔除了锗单晶到锗毛坯、锗镜片生产过程中的损耗。 2.报告期内,公司矿山铅锌精矿金属产量23.03万吨,较去年同期减少2.76万吨,主要是受上半年会泽矿业选矿厂提质增效项目建设致其选矿系统停产、荣达矿业因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问题前三季度部分生产系统停产影响所致。 (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事项进展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依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和《关于审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9月24日和2024年10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4-043”号公告、“临2024-045”号公告和“临2024-049”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尚未进行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操作,公司后续将结合资金安排情况、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整体表现,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陈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辉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671,255.05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17,248,841.95元。 公司负责人:陈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24-055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王小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王小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小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小强先生持有公司55,000股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小强先生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王小强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24一053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副总经理王小强先生辞职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4-055”号公告)。 因工作调整,王小强先生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97 证券简称:驰宏锌锗 公告编号:临2024一054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季度报告的披露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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