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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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6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4,381.06万元,下降比例为31.62%,主要系本期归还长期流动资金借款2,800.00万元所致。

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259.03万元,下降比例为100.00%,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贴现所致。

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1,660.82万元,增长比例为394.99%,主要系本期新增预付供应商合同款所致。

使用权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58.11万元,增长比例为73.22%,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华控图形公司按会计政策于租赁开始日新确认使用权资产所致。

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464.63万元,下降比例为44.28%,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减少29.75万元,下降比例为65.95%,主要系经营出租的设备预收租金本期按租赁期确认收益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39.50万元,下降比例为60.70%,主要系本期缴纳期初应缴纳的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2,790.53万元,下降比例为96.61%,主要系本期归还长期流动资金借款2,800.00万元所致。

2、利润表项目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收益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0.00万元,主要系确认参股公司北京华安天诚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收益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73万元,同比下降365.83%,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产生的收益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1.02万元,同比增长865.05%,主要系本期清理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所致。

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42万元,同比下降48.77%,主要系子公司支付赔偿款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749.98万元,同比下降135.36%,主要系本期较上年同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1,909.35万元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57.09万元,同比增长39.50%,主要系本期长期资产采购支出同比减少918.07万元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927.01万元,同比下降293.80%,主要系收到长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同比减少3,048.00万元以及归还长短期借款同比增加625.32万元共同影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游志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英荻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彦蒸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游志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英荻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彦蒸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游志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英荻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彦蒸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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