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25 证券简称:博隆技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注2: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出版发行,规定对因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由于上述应用指南的变化,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从“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列报。调整数据参见本报告“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玲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慧莲会计机构负责人:蒋慧莲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张玲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慧莲会计机构负责人:蒋慧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玲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慧莲会计机构负责人:蒋慧莲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出版发行,规定对因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由于上述应用指南的变化,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从“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的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特此公告。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25 证券简称:博隆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冯长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1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25 证券简称:博隆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9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69,371,069.4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1,850,950.98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20,492,670.9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66,6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02,000.00元(含税),不向股东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3.6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25 证券简称:博隆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玲珑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3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25 证券简称:博隆技术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汇编》)的要求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应用指南汇编》出版发行,规定对因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由于上述应用指南的变化,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将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从“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列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应用指南汇编》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注:上述调整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应用指南汇编》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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