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支出,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224.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654.9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569.05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6月6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24]验字第9000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等开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4年6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存在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定期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需要,具体原因如下:
(一)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 根据国家税务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困难。
(三) 为了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部分项目集中采购的软硬件设备、办公服务等采取统一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到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不适合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需以自有资金先行统一支付。
(四) 募投项目涉及部分办公费、培训费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不便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账户操作。
综上,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 公司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表,提请《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申请表》由财务经理复核,并依次由募投项目负责人审批、财务负责人审批、财务分管副总审批、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
(二) 财务部根据授权审批后的申请文件,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三) 公司建立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台账应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并定期汇总通知保荐机构。
(四)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支出,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支出,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达梦数据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冯裕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淳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巍琳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冯裕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淳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巍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冯裕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淳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巍琳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4-035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梦数据”)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06.61万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224.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654.9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569.05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6月6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24]验字第9000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等开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4年6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1,146.57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1,146.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7,654.95万元(不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1,260.04万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金额为1,260.04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综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2,406.61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五、履行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2,406.6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等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事项和相关程序符合有关监管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2-00220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达梦数据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4-037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菁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周淳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事项和相关程序符合有关监管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支出,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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