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4-097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明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463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03,479,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343%。(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因公司累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34,098,400股,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扣减已回购股份,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总股本为1,115,514,630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84,908,8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69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57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570,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47%。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5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570,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4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9,322,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44%;反对3,145,0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7%;弃权1,0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414,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178%;反对3,145,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359%;弃权1,0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6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晶律师、丁宇宇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4-098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1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31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明明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次回购报告书,公司拟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份34,098,400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49,598,194股变更为1,115,499,794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49,598,194元变更为1,115,499,794元。基于上述变动,公司相应修订了《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0)。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4-099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1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二期)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8.97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次回购报告书,公司拟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份34,098,400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49,598,194股变更为1,115,499,794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49,598,194元变更为1,115,499,794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的原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特别说明: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公开发行了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东南转债”,债券代码:127103),2024年7月9日开始进入转股期,本次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化不包括“东南转债”持有者自行转股增加股本的部分。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 年11月修订)》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最终以行政登记机关登记、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4-100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24年11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1月21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邮编:311209 3、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9日及2024年11月21日上午9 :00一11: 00,下午14 :00一17: 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邮政编码:311209 会议联系人: 蒋建华 张燕 联系电话:0571一82783358 传真:0571一8278335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5。 2、投票简称:“东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说明: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代理人)签字: 被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