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证E互动平台有关问题回复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在上证E互动平台就投资者关于公司情况作出回复,部分回复不准确,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现就相关回复补充说明如下: 一、机器人相关业务 公司前期回复“公司作为牵头方联合相关单位成立传感器项目工作组,组织制定项目计划,推进项目开发,相关产品可应用于机械臂、机器人等领域”。 经核实,公司传感器业务处于内部自行研发阶段,无客户,无订单,无相关业务收入,未来是否能够如期完成产品匹配及未来需求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二、无人驾驶相关业务 公司前期回复“线控转向系统是车辆实现无人驾驶的重要产品之一,凌云现已在该领域开展了技术研发”。 经核实,公司线控转向系统目前处于内部自行研发阶段,无客户,无订单,无相关业务收入,未来是否能够如期完成产品匹配及未来需求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三、飞行汽车相关业务 公司前期回复“公司汽车流体管路系统、铝制轻量化等产品可应用于低空经济领域”。 经核实,公司向小鹏汇天飞行汽车提供铝制下横梁产品,不属于公司新业务拓展,目前虽有定点,但金额仅631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的0.0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四、新能源业务风险提示 经核实,公司向赛力斯(问界)、北汽(享界)提供热成型产品,向奇瑞(智界)提供保险杠和热成型产品,向长安(阿维塔)提供保险杠产品,2024年1-9月销售收入合计约0.43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的0.22%;向小米汽车提供热成型和保险杠产品,2024年1-9月销售收入合计约1.5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的0.79%。前述产品是公司提供的原有产品,不是新增业务范围,目前收入占比较小,产生的损益对公司的影响较小。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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