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展的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展的公告
2024年11月07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股票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4-071

B股: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助对象: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上海翌鑫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翌鑫公司”)。

●  资助方式:有息借款。

●  资助金额:42,000万元。

●  资助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两年。

●  资助利率:执行浮动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5个基点计算,按季调整。

●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金额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

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项目开发过程中,为支付工程款等日常经营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或合作方提供资金支持。

翌鑫公司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集团”)分别间接持股60%和40%的项目公司,主要从事张江中区56-01地块的开发。

2024年11月6日,公司与翌鑫公司签署《股东贷款协议》,向其提供财务资助42,000万元,陆家嘴集团已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4年度(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向符合条件的财务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净额不超过50亿元。本次财务资助对象、金额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基本信息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9月30日、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三)翌鑫公司资信情况正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公司和控股股东陆家嘴集团分别间接持有翌鑫公司60%和40%股权。

(五)公司上一会计年度不存在向翌鑫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11月6日,公司与翌鑫公司签署《股东贷款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投入资金用于项目公司后期开发建设,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翌鑫公司项目发展前景良好,整体风险可控。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公司将积极跟踪翌鑫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余额为人民币283,138.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5%。其中: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

公司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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