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4-086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4日以邮件和电话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1月7日在公司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鹏达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更好的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证券代码:002442 公告编号:2024-087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4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贺钢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履行的聘任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4-088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上会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及上会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并就本次变更事宜协商一致。公司对天职国际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1月,是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年12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人员情况 截止2023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08名、注册会计师50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9名。 3、业务规模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7.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11亿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6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入0.6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3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一项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 年已审结该案件,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利法 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振兵 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清滨 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3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利法、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振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清滨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和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的处罚。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利法、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振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清滨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遴选审计中介机构审计费用参考市场价格并根据谈判报价结果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2万元,较2023年审计费用减少人民币18万元,较上一期下降20%,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1年,2023年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上会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前沟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意上会与天职国际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已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对上会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上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 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4-089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星化工”)第六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 )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11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11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方式登记(信函在 2024年11月22日 17:00 前送达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2日 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冰、李淑敏 联系电话:0319-88695350319-8869260 联系地址:河北省沙河市东环路龙星街1号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054100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4年11月25日召开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说明2:委托人如未在上表中明确具体投票指示的,应当在本授权委托书上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股):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442”,投票简称为“龙星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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