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4-临63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本次注销回购的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19,999,993股,占公司本次注销前总股本的2.89%。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91,823,893股减少至671,823,900股。 2、公司已于2024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份的注销手续。 本公司因注销已回购的B股股份导致股本总数发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就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方案》(公告编号:2024-临03) ,并于 2024年 3月2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临12)。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 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 价格上限。 根据公司2024年6月8日披露的《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2024年6月8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B股股份5,794,500股后的 686,455,059股(其中A股总股本460,246,359股,B股总股本226,208,7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422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 346,124,78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6)。 因此,公司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B股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2.65港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2.11港元/股 (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6月17日开始生效。 公司于 2024 年5月21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4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789%,最高成交价格为 9.80 港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9.54 港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4,562,470 港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年7月17日,本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19,999,993股,占公司B股的比例约为8.620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8891%,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格为10.16港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9.13港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91,585,678.23港元(含交易费用),折合人民币175,028,843.9元 ,未超过2亿元人民币。 本次回购的股份已全部完成交割,回购的股份数量已基本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19,999,993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三、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91,823,893股减少至671,823,900股。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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