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等事项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等事项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4年11月09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为更好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基于以上事项,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修订了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事项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1.涉及的基金

2. 调整方案

(1)易方达如意安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目前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调整为: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85%+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其合理性: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结合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计划,本基金选取“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分别作为固定收益、权益和现金部分的基准,并分别赋予85%、10%、5%的权重,能够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可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

(2)易方达如意安和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目前的业绩比较基准:1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0%×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

调整为: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85%+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其合理性: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结合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计划,本基金选取“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分别作为固定收益、权益和现金部分的基准,并分别赋予85%、10%、5%的权重,能够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可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

(3)易方达如意兴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目前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8%+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80%

调整为: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75%+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2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其合理性: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结合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计划,本基金选取“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分别作为固定收益、权益和现金部分的基准,并分别赋予75%、20%、5%的权重,能够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可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

(4)易方达如意招享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A类份额场内简称:如意招享;扩位证券简称:如意招享 FOF)

目前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80%

调整为: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80%+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其合理性: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结合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计划,本基金选取“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分别作为固定收益、权益和现金部分的基准,并分别赋予80%、15%、5%的权重,能够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可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

(5)易方达如意安诚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目前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8%+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80%

调整为: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75%+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2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其合理性: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结合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计划,本基金选取“中证债券型基金指数”“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分别作为固定收益、权益和现金部分的基准,并分别赋予75%、20%、5%的权重,能够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可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

(二)增加侧袋机制

涉及的基金:易方达如意安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三)其他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基金托管人信息变化等相应更新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表述。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11月12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9日

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一、易方达如意安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一)基金合同

(二)托管协议

二、易方达如意安和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三、易方达如意兴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四、易方达如意招享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LOF)基金合同

五、易方达如意安诚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易方达中证A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的公告

易方达中证A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22459,C类基金份额代码:022460)已于2024年11月7日结束募集。截至2024年11月7日本基金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已超过《关于易方达中证A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设置募集规模上限的公告》中规定的募集规模上限80亿元人民币。

根据上述公告的有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2024年11月7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予以部分确认。本基金2024年11月7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96.052568%。

2024年11月7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 2024年11月7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由销售机构退还给投资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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