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推动重整程序中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推动重整程序中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2024年11月11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阳      公告编号:2024-111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推动重整程序中完成

资金占用整改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等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90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根据上述决定,公司被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288,405.29万元资金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八章、第九章第四节的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288,405.29万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上述责令整改事项期限已于2024年11月10日届满。公司关于清收被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288,405.29万元资金取得了重要进展。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已于2024年11月1日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目前公司重整计划已进入执行阶段,为依法保障公司及债权人等各方权益不受损,债权人及重整投资人愿意共同努力,在本次重整中全面解决资金占用。目前,公司正会同相关各方积极加快推动重整相关工作,因重整后续程序性工作尚需一定时间完成。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条,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3、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开市起停牌。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采取清收占款措施的具体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于清收被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288,405.29万元资金取得了重要进展,具体如下:

(一)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现金归还占用资金132.70万元

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财务部门核实,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红太阳集团”,南一农集团关联方)向公司偿还占用资金132.70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在公司重整中债权人及重整投资人共同解决占用资金288,272.59万元

目前,公司正严格按照已裁定批准并生效的重整计划及资金占用问题解决方案,彻底化解债务风险和解决资金占用等历史遗留问题。就288,272.59万元资金占用的解决,具体整改计划方案如下:

1、其中21,987.20万元资金占用金额,将由重整投资人以现金方式代红太阳集团、江苏国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星”,南一农集团关联方)偿还,其中代江苏国星偿还资金占用1,500万元,代红太阳集团偿还资金占用20,487.20万元。公司及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与各重整投资人达成一致,并已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各重整投资人的代偿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7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合计金额14.57亿元,至此,上述由重整投资人代偿的21,987.20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

2、剩余266,285.38万元资金占用,由红太阳股份将因资金占用所形成的对资金占用方(即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应收债权266,285.38万元作为破产财产(即:偿债资源),向享有公司债权金额合计266,285.38万元的债权人进行分配清偿的方式解决。

具体操作上,由公司债权人在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时,同步出具《普通债权清偿方式选择确认函》,明确愿意接受公司以资金占用应收债权对其进行清偿,该清偿行为自南京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立即生效。从会计处理上,红太阳股份对资金占用方的应收款项、对债权人的应付款项实现了互相抵销,对应解决266,285.38万元资金占用问题。目前,由该等普通债权人出具《普通债权清偿方式选择确认函》已全部生效。

综上,公司通过重整彻底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具有可行性、确定性,目前因重整尚需时间完成后续程序性工作,公司及管理人正加快推进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重整计划执行相关工作。

二、若无法完成整改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规定:

1、若公司无法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整改,清收全部被占用的资金,公司股票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2024年11月11日)开市起被实施停牌。

2、若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三、复牌条件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条的规定,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完成整改,清收全部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将复牌。

四、重大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责令改正措施。根据上述决定,公司被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288,405.29万元资金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八章、第九章第四节的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288,405.29万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上述责令整改事项期限已于2024年11月10日届满。公司关于清收被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288,405.29万元资金取得了重要进展。南京中院已于2024年11月1日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目前公司重整计划已进入执行阶段,为依法保障公司及债权人等各方权益不受损,债权人及重整投资人愿意共同努力,在本次重整中全面解决资金占用。目前,公司正会同相关各方积极加快推动重整相关工作,因重整后续程序性工作尚需一定时间完成。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条,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3、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寿海先生已是失信状态,公司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的重整计划正在执行中,存在无法筹措资金偿还全部占款的风险。

4、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阳      公告编号:2024-112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红太阳股份”或“上市公司”)关于清收被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288,405.29万元资金取得了重要进展。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已于2024年11月1日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目前公司重整计划已进入执行阶段。目前因重整尚需时间完成后续程序性工作,公司正会同相关各方积极加快推动重整相关工作。

2、根据公司重整计划,资金占用事项通过重整投资人现金方式代偿21,987.20万元以及由公司将因资金占用所形成的对资金占用方(即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应收债权266,285.38万元作为破产财产(即:偿债资源),向享有公司债权金额合计266,285.38万元的债权人进行分配清偿的方式予以解决。截至2024年11月7日,公司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合计金额14.57亿元,其中包括由重整投资人现金方式代偿的21,987.20万元。公司及管理人正加快推进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重整计划执行相关工作。目前,公司通过重整彻底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具有可行性、确定性。

3、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条,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公司将在完成资金占用问题整改后,积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金占用专项核查意见,并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申请复牌。

一、公司重整进展情况

2024年9月13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红太阳股份”)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南京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苏01破20号《民事裁定书》,南京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2024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启动重整阶段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根据南京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2024)苏01破20号《公告》,通知债权人应在2024年10月14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4年10月16日上午9时30分通过现场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公司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4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司与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人于2024年10月16日签署《重整战略投资人投资协议书》;同日,公司及管理人分别与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芜湖跃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重整财务投资人投资协议书》。

2024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司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10月16日上午顺利召开。本次会议涉及《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及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非现场议事表决规则》、《重整计划草案》等四项表决事项。根据相关债权人申请,并经南京中院同意,上述表决事项的表决期限至2024年10月23日24:00截止。管理人将在上述表决期限届满后对表决情况进行统计并报告上市公司,由公司及时依法披露。

2024年10月23日晚间,公司披露了《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0月23日下午顺利召开,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等议案。

2024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司重整阶段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涉及的《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及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非现场议事表决规则》、《重整计划草案》等四项议案,均已经本次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表决通过。同日,公司披露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和《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2024年11月1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4)苏01破2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批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2024年11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提前收到重整投资人全部重整投资款的公告》,截至2024年11月7日,管理人账户已提前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合计金额14.57亿元。

综上,目前因重整尚需时间完成后续程序性工作,公司及管理人正加快推进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重整计划执行相关工作,公司将在完成资金占用问题整改后,积极督促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及时申请复牌。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采取清收占款措施的具体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于清收被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288,405.29万元资金取得了重要进展,具体如下:

(一)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现金归还占用资金132.70万元

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财务部门核实,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红太阳集团”,南一农集团关联方)向公司偿还占用资金132.70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在公司重整中债权人及重整投资人共同解决占用资金288,272.59万元

目前,公司正严格按照已裁定批准并生效的重整计划及资金占用问题解决方案,彻底化解债务风险和解决资金占用等历史遗留问题。就288,272.59万元资金占用的解决,具体整改计划方案如下:

1、其中21,987.20万元资金占用金额,将由重整投资人以现金方式代红太阳集团、江苏国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星”,南一农集团关联方)偿还,其中代江苏国星偿还资金占用1,500万元,代红太阳集团偿还资金占用20,487.20万元。公司及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与各重整投资人达成一致,并已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各重整投资人的代偿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7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合计金额14.57亿元,至此,上述由重整投资人代偿的21,987.20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

2、剩余266,285.38万元资金占用,由红太阳股份将因资金占用所形成的对资金占用方(即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应收债权266,285.38万元作为破产财产(即:偿债资源),向享有公司债权金额合计266,285.38万元的债权人进行分配清偿的方式解决。

具体操作上,由公司债权人在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时,同步出具《普通债权清偿方式选择确认函》,明确愿意接受公司以资金占用应收债权对其进行清偿,该清偿行为自南京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立即生效。从会计处理上,红太阳股份对资金占用方的应收款项、对债权人的应付款项实现了互相抵销,对应解决266,285.38万元资金占用问题。目前,由该等普通债权人出具《普通债权清偿方式选择确认函》已全部生效。

综上,公司通过重整彻底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具有可行性、确定性,目前因重整尚需时间完成后续程序性工作,公司及管理人正加快推进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重整计划执行相关工作。

三、重大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责令改正措施。根据上述决定,公司被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288,405.29万元资金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八章、第九章第四节的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288,405.29万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上述责令整改事项期限已于2024年11月10日届满。公司关于清收被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288,405.29万元资金取得了重要进展。南京中院已于2024年11月1日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目前公司重整计划已进入执行阶段,为依法保障公司及债权人等各方权益不受损,债权人及重整投资人愿意共同努力,在本次重整中解决前述资金占用。目前,公司正会同相关各方积极加快推动重整相关工作,因重整后续程序性工作尚需一定时间完成。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条,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3、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寿海先生已是失信状态,公司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的重整计划正在执行中,存在无法筹措资金偿还全部占款的风险。

4、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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