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4年11月12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4-临107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9:15至2024年11月11日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里8号华彬大厦六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云杰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643人,代表股份1,030,558,6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0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632人,代表股份251,582,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4%。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13人,代表股份779,009,5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329%。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630人,代表股份251,549,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1%。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028,754,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9%;

反对:1,655,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6%;

弃权:1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49,778,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28%;

反对:1,655,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79%;

弃权:14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

1. 交易方式

同意:985,296,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080%;

反对:44,912,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81%;

弃权:350,0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6,320,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090%;

反对:44,912,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519%;

弃权:350,0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1%。

2. 交易对方

同意:988,616,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01%;

反对:41,550,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18%;

弃权:392,3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4,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640,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285%;

反对:41,550,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155%;

弃权:392,3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4,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0%。

3. 交易标的

同意:988,640,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25%;

反对:41,550,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18%;

弃权:367,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664,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383%;

反对:41,550,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155%;

弃权:367,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1%。

4. 标的资产作价情况

同意:988,535,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23%;

反对:41,645,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11%;

弃权:376,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1,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6%。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559,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966%;

反对:41,645,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536%;

弃权:376,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1,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8%。

5. 资金来源

同意:988,531,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19%;

反对:41,53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2%;

弃权:493,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1,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9%。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555,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949%;

反对:41,53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88%;

弃权:493,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1,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3%。

6. 本次交易先决条件及成功需满足的条件

同意:988,593,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80%;

反对:41,53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2%;

弃权:431,5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4,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9%。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617,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197%;

反对:41,53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88%;

弃权:431,5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4,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5%。

7. 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988,644,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29%;

反对:41,53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2%;

弃权:380,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668,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398%;

反对:41,53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88%;

弃权:380,9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4%。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932,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608%;

反对:41,53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1%;

弃权:94,0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956,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542%;

反对:41,53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84%;

弃权:94,0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4%。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219,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916%;

反对:41,623,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90%;

弃权:715,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5%。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243,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707%;

反对:41,623,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448%;

弃权:715,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9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5%。

(五)审议通过《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750,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31%;

反对:41,53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1%;

弃权:276,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774,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818%;

反对:41,53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84%;

弃权:276,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8%。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说明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737,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19%;

反对:41,53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1%;

弃权:289,2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1%。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761,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766%;

反对:41,53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84%;

弃权:289,2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0%。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634,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19%;

反对:41,53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1%;

弃权:392,1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658,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357%;

反对:41,53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84%;

弃权:392,1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9%。

(八)审议通过《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分析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分析方法与估值分析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分析结论的公允性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604,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90%;

反对:41,53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1%;

弃权:421,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628,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240%;

反对:41,532,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84%;

弃权:421,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7%。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529,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17%;

反对:41,532,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1%;

弃权:496,6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553,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942%;

反对:41,532,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84%;

弃权:496,6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4%。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情况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501,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90%;

反对:41,552,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20%;

弃权:504,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525,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831%;

反对:41,552,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163%;

弃权:504,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6%。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056,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58%;

反对:41,680,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44%;

弃权:822,2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2,788股)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8%。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080,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059%;

反对:41,680,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672%;

弃权:822,2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2,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说明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512,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01%;

反对:41,549,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18%;

弃权:496,0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536,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874%;

反对:41,549,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154%;

弃权:496,0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2%。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说明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481,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70%;

反对:41,549,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18%;

弃权:527,3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3,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505,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750%;

反对:41,549,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154%;

弃权:527,3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3,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529,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17%;

反对:41,532,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1%;

弃权:496,1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553,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941%;

反对:41,532,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86%;

弃权:496,1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2%。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505,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93%;

反对:41,53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2%;

弃权:520,3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529,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844%;

反对:41,53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88%;

弃权:520,3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8%。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501,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90%;

反对:41,550,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18%;

弃权:5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525,2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828%;

反对:41,550,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156%;

弃权:5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6%。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88,516,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04%;

反对:41,53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02%;

弃权:50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9,540,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888%;

反对:41,53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88%;

弃权:50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4%。

注:若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杨淞律师、李垚林律师出席会议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24—临108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24年9月4日披露的《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下称“本次交易草案”)“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十一章 风险因素分析”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其他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草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本次交易中止或者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 本次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通过下属北京市华瑞凤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华瑞凤泉有限公司”)的境外下属公司(作为“要约人”)向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粮包装”或“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下称“本次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间接持有标的公司24.40%的股份,标的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预计将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组上市。

二、 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3-临071号)。

2024年1月12日、2024年2月7日、2024年3月7日、2024年4月8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01号)、《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05号)、《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15号)、《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18号)、《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35号)、《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40号)。

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减资及注销下属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7月6日、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8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63号)、《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69号)、《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71号)、《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72号)。

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9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094号)。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公司目前正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经前期沟通,2024年8月28日,公司收到新西兰商业委员会的通知,其目前对本次交易不做进一步审查。故公司不再就本次交易向新西兰商业委员会提交关于反垄断事项的正式申报。

2024年8月29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42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本次交易不予禁止,允许公司实施集中。

2024年9月24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华瑞凤泉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商务局核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本次交易涉及的商务主管部门境外投资备案工作已完成。

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奥瑞)2024-临107号)。

2024年11月11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华瑞凤泉有限公司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境外投资项目予以备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华瑞凤泉有限公司的境外下属公司已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下称“《收购守则》”)第3.5条的要求,向中粮包装全体股东发出3.5公告,并根据《收购守则》第8.2条的要求,披露了延长寄发要约文件的最后日期的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机关履行相关程序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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