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2024年11月12日起增加华创证券为以下适用基金的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如下:
二、投资者可到华创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赎及其他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666-89
公司网址:www.hczq.com
(2)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050、400-700-5588
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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