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年11月12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4-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8日和11月11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5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16.3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48.96%。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业绩波动情况,防范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8日和11月11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1、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3.94元/股(不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事项尚未完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其他重要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国培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发布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5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16.3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48.96%。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8日和11月11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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