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1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First Base”)持有公司股份11,947.0011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2,271,594,206股)的5.26%。本次股份质押后,First Base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1,400.00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02%。
● 公司控股股东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与公司关联股东First Base、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以下简称“Wiser Tyson”)、Keycorp Limited(以下简称“Keycorp”)、宁波博蕴天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博蕴”)、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山瑞信”)、北海瑞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瑞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798.09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44%。本次股份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股东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7,465.35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7.52%,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09%。
● 本次股东股份质押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First Base《关于所持明阳智能股票质押的告知函》,获悉First Base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协商一致,补充质押明阳智能1,900.0000万股股份。上述补充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First Base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注:First Base本次质押是为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融资提供补充质押。能投集团前期相关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2023年11月2日、2023年12月30日、2024年2月8日、2024年3月8日和2024年4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4-028)和《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2022年12月15日,公司原共同控股股东中山瑞信、宁波博蕴、First Base、Wiser Tyson和Keycorp将其所持有的合计375,666,41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2,272,085,706股)16.53%的股份代表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能投集团,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和《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年11月30日,公司股东北海瑞悦将其所持有的明阳智能2,262,87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2,271,759,206股)0.10%的股份代表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能投集团,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截至公告日,能投集团、宁波博蕴、中山瑞信、北海瑞悦、First Base、Wiser Tyson和Keycorp的质押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或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上述股权质押若出现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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