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4-056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789号1号楼2楼苏黎世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总经理方林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与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魏永珍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注: 5%以下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 律师:钱方、王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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