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4-064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江西中欣埃克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埃克盛”)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签订协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公司已赎回本金10,0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735,342.47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 备注: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受托方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低于预期。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实施,投资理财的未来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每笔理财事项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其资金支付手续需严格履行相应的公司审批流程。 2、公司及子公司指派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收益与风险进行充分分析、评估,审慎决策,并建立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在理财期间,公司将密切与理财产品发行方进行联系与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审查,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财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在对理财产品进行充分预估和测算的基础上进行合理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七、备查文件 1、银行回单及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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