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年11月12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2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文件,为公司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25亿元。本次担保的具体金额如下: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远大昌睿资源(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昌睿)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保险)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大)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3、远大物产为控股子公司远大石油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油化)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12月10日、12月29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次会议、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3日、12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和《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二、对被担保方已经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等情况

1、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情况

单位:亿元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说明:

单位:亿元

2、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情况

单位:亿元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说明:

单位:亿元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远大昌睿成立于2024年3月8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梅山港浦路60号1幢1号1-2-6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原料销售;谷物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橡胶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远大昌睿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70%股权,周绅持有其20%股权,王科持有其10%股权。

远大昌睿2024年1至9月实现销售收入1,587万元,利润总额-167万元,净利润-1678万元;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7,897万元,负债总额3,06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064万元),净资产4,833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昌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宁波远大成立于2000年3月27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兴业大道8号1号楼315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林业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宁波远大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100%股权。

宁波远大2023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422,764万元,利润总额2,568万元,净利润-421万元;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6,436万元,负债总额42,21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1,932万元),净资产14,226万元,无或有事项。宁波远大2024年1至9月实现销售收入324,816万元,利润总额1,075万元,净利润806万元;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77,938万元,负债总额62,90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2,788万元),净资产15,033万元,无或有事项。

宁波远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远大油化成立于2022年6月16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扬帆路515号12-1、12-2、12-3、12-4、12-5、12-6,法定代表人为蔡华杰。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油化注册资本为1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70%股权,蔡华杰持有其25%股权,孙祥飞持有其5%股权。

远大油化2023年度经审计实现销售收入2,653,884万元,利润总额4,408万元,净利润3,270万元;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9,787万元,负债总额36,17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84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4,976万元),净资产13,612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油化2024年1至9月实现销售收入2,263,967万元,利润总额7,841万元,净利润5,881万元;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27,116万元,负债总额109,62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4,200万元,流动负债109,341万元),净资产17,493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油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

2.1 太平洋保险

保证期间自保险合同生效起,至本保函的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被保证人履行合同义务完毕之日起失效,但无论如何,本保函的有效期最晚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起期后三年。

2.2 广发银行

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债权人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3 徽商银行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担保范围

3.1 太平洋保险

保证的范围为根据出具的保险单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投保人应返还太平洋保险因此支付的保险金和费用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3.2 广发银行

保证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3 徽商银行

保证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4、金额

4.1 公司为远大昌睿向太平洋保险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

4.2 公司为宁波远大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4.3 远大物产为远大油化向徽商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以支持其经营业务发展,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获取低成本资金,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被担保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偿还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其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控股子公司远大昌睿、远大油化的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远大昌睿、远大油化的少数股权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1,116,156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918,356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152,800万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45,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22.71%。

上述担保数据中,金融机构授信类担保额度1,001,156万元(截至2024年三季度报告期末,实际使用授信余额331,484万元),申请期货交割库类担保额度115,000万元。

2、本次担保后,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45,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04%。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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