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4-093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杨林先生主持,公司现任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由于近期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考量,为保障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7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73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11月12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4-094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海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由于近期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考量,为保障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7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73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11月12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4-095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2.7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73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 2、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以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3、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11月12日起生效。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7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73元/股(含)。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减资注销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股份回购后拟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2.74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8,248,175股至36,496,35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0.54%至1.07%,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减资注销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64)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287,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192%,最高成交价为2.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6元/股,成交总金额31,718,38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未超过本次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2.74元/股,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由于近期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考量,为保障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7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73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11月12日起生效。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73元/股,结合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进行测算,调整后的回购数量=(回购总金额-已回购金额)/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已回购数量,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19,188,238股至32,593,06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630%至0.956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减资注销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64)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0)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五、本次调整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授权,董事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因此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是为了促进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继续实施,但并不构成对公司股票价格的承诺或保证,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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