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4106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获得增持资金贷款支持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计划自2024年10月31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北部湾港A股股票,累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北部湾港集团《关于增持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获得增持资金贷款支持的函》,北部湾港集团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出具的《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诺函》(承编号〔2024年〕第2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为北部湾港集团增持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且实际使用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北部湾港集团本次增持股票实际支付的交易对价及相关费用金额的70%(以监管最新要求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贷款期限12个月。 二、承诺函有效期为6个月,自出具之日起计算。 三、承诺函承诺有效期内,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将在承诺函承诺的贷款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建设银行相关贷款条件后,向北部湾港集团提供融资安排。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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