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4-70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取得金融机构增持贷款承诺函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乾创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乾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乾创”)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 2、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南通乾创出具的《关于增持中国天楹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南通乾创投资有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通乾创持有公司366,188,74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64%。 3、南通乾创在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南通乾创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提升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增持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3、增持金额:本次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 4、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届时将及时通知是否顺延实施。 6、资金来源:增持主体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提供的股票增持专项贷款)。 7、增持主体承诺: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获得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情况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2024年11月11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向南通乾创出具《贷款承诺函》,承诺向南通乾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股票增持专项贷款,贷款期限1年。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情况说明 1、南通乾创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本次计划增持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中主要股东增持股票的基本条件。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4-71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ningxia.gov.cn/)于2024年11月4日发布的《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市场化服务项目中标公告》显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中标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市场化服务项目,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TY2024-67)。 公司于近日收到采购人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与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旺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一、中标项目主要情况 1、项目名称: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市场化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NXWJZB-2024-17 3、采购人: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4、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旺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中标总金额:人民币5,317.47万元 6、服务期限:3年 7、服务范围:原州区各乡镇镇区道路路面、广场公园、集贸市场、绿化带等清扫、生活垃圾收(转)运工作。 8、公司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凭借丰富的运营经验、专业的服务团队与成熟的管理系统等优势,公司具备了集“高品质、高效率、精细化”为一体的城乡智慧环卫综合运营能力。此次中标原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市场化服务项目,表明公司城乡智慧环卫综合运营能力得到客户与市场的高度认可,不仅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城乡环境服务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同时也为公司“环保+新能源”双引擎发展战略持续赋能,后期项目的顺利签约与履行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次中标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已收到《中标通知书》,但尚未与采购人签署正式协议,协议的签订和协议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待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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