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4125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11日、11月1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通过电话及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披露的《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中,对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因素做出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再次仔细阅读并注意风险。同时,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5、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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