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78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人民币0.0321元(含税)调整为人民币0.03138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下同)。
● 本次调整原因:由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因此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要求,优化股东回报,提振投资者信心,不断提升公司内在价值和市场价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利用对南京华舟大广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舟大广)的税后投资收益实施特别分红。
本次特别分红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公司以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98,942,070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总额70,632,870.00元,即按照每10股发放现金股利0.32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上述特别分红方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情况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11月13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2,198,942,070股增加至2,251,217,044股。自2024年11月14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公司可转债停止转股,公司总股本维持2,251,217,044股不变,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度特别分红期间可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基于上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红金额,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321元(含税)调整为0.3138元(含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 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实施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70,632,870.00÷2,251,217,044=0.03138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2、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施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2,251,217,044×0.03138= 70,643,190.84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下同)。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每股现金红利为0.03138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70,643,190.84元(含税),具体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三、其他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邮箱:sh600482@163.com
联系电话:010-88010590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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