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11月14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9      股票简称:赣粤高速      编号:临2024-047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4年11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投票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费用总额为156万元(其中:财务决算审计费用为10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合规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1月29日(周五)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69      股票简称:赣粤高速      编号:临2024-048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大信事务所已连续1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拟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变更。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信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023年末,中审众环合伙人216人,注册会计师1,24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16人。2023年度,中审众环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1家,主要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其中交通运输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已计提的职业风险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9亿元,符合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且近3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

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26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4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素华,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俞豪,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拥有对上市公司、新三板及大型企业集团审计的丰富经验,2024年开始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浩源,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拥有对上市公司、新三板及大型企业集团审计的丰富经验,2024年开始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罗跃龙,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成为资深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蔡素华、签字注册会计师俞豪、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浩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罗跃龙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蔡素华、签字注册会计师俞豪、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浩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罗跃龙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招标文件的审计服务要求、预计工作量及各级别员工投入的工时等因素确定的。2024年度审计费用156万元(其中:财务决算审计费用10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较上期增加6万元,增长比例4%。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作为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事务所已连续1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大信事务所已连续1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拟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变更。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信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因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有关规定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69    证券简称:赣粤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4-049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朝阳洲中路367号赣粤大厦一楼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9日

至2024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47)、《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4-048)以及公司公布的其他相关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要求: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传联系办理登记事宜(用信函联系时建议提前一周寄出)。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15:00前

(三)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朝阳洲中路367号赣粤大厦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朝阳洲中路367号赣粤大厦

邮政编码:330025;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1-86527021;传真:0791-86527021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〇”,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69      股票简称:赣粤高速      编号:临2024-050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份车辆通行服务

收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4年10月份车辆通行服务收入为260,349,473.18元。

2024年10月份车辆通行服务收入一览表

单位:元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供投资者参考。自执行“营改增”政策后,该通行服务收入中含增值税。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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