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131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37,930,619.50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34,406,944.38元。 为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3.31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509,782,1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9,737,905.88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3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13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129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1月13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132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9日 至2024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3、现场会议登记办法: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如有)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如有)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如有)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股东可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下午17:00前送达),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2、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五云湖路7号 3、联系人:马成娟 4、联系电话:023-65179666 5、联系传真:023-65179777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4-130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1月13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3.31元(含税)。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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