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4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公司股东东方证券拟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75,098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减少注册资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东方证券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东方证券股份来源:司法划转取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东方证券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在计划减持数量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证券不存在已履行完毕及正在履行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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