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公告
2024年11月16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含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 交易品种与交易方式: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等。

● 交易场所: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 交易额度: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合约价值总额度为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预计外汇衍生品业务所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在任何时点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优先使用银行授信。

●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但业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随着公司及其子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且公司的出口业务和对外投资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同时,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为有效管理外汇风险,确保公司财务稳健,减少汇兑损失,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不利影响,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联系紧密的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二)交易品种与交易方式: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等。

(三)交易额度: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合约价值总额度为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预计外汇衍生品业务所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在任何时点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优先使用银行授信。

(四)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公司拟在境外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由于境外子公司属地经营,为满足管理自身外汇风险、遵守所在国家或区域的外汇管理政策的需求,境外子公司有必要与境外金融机构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

(六)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业务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衍生金融产品,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需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6、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外汇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交易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外汇衍生品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获取无风险收益、提高股东回报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策略。

(三)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五)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提高积极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及披露。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此前审议的额度人民币5亿元(含)的基础上再向各合作银行增加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亿元(含),本次新增银行授信额度后,公司(含子公司)2024年度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前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各类信用业务融资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元(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债务的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5亿元(其中债务本金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5亿元)提供担保,并在必要时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具体融资额度、期限、方式等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与银行协商后合理确定并以最终银行核定为准。上述所称“信用业务”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贷款、贴现、国际贸易融资、承兑、信用证、保函、承诺等各类银行信用业务,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业务种类以实际签订的信用业务合同为准;上述所称“担保”包括保证、抵押(包括第二顺位抵押)、质押等担保法律允许的所有担保类别。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召开相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综合授信额度之日止。

二、本次拟增加的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建设项目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原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基础上,再向银行申请增加7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的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上述新增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与银行的洽商情况来确定,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授信银行的范围,调整各银行之间授信额度的分配,调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的用信额度等。

三、相关期限及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新增银行授信额度后,公司(含子公司)2024年度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投票,同意选举姬中山先生作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成立,任期三年。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姬中山先生

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2年2月至2003年9月就职于海尔机器人有限公司;2003年10月至2011年2月就职于青岛华宁工贸有限公司;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就职于山东海韵生态纸业有限公司;2013年3月至今,任众生纤维副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担任崇左众鑫工厂厂长;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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