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88319 证券简称:欧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欣路99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樊绍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议案3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谭亮、刘智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