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4-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上午8: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湘潭市高新区建设南路1号华菱线缆技术中心216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志钢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33人,代表股份257,602,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48.2018%。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248,090,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2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30人,代表股份9,511,0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97%。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超文、刘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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