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扬子晚报
江苏靖江润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对江苏昌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全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靖江市金正物资有限公司、江苏润鑫物资有限公司共4户不良贷款债权进行批量转让。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1、我行拟对持有的江苏昌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全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靖江市金正物资有限公司、江苏润鑫物资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截至2024年11月14日,本金共1900万元及相应欠息(欠息金额以合同约定的计息方式为准)进行竞价转让。
2、上述数据为初步统计,最终笔数及金额以我行向意向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1、竞买人资格:符合财金(2012)6号《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2、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行政政策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1、意向方参与本次竞买的,需提交纸质竞价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必须按照我行要求提供,格式文本不得修改,具体材料与我行联系人联系取得)。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17时前,报名材料现场交付至第六条所述的文件接收地址。2、资格审查:我行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取得意向方资格,我方将向意向竞买人提供相关资料,安排尽职调查等事宜。
四、竞价方式及流程:1、本次竞价采用一次性书面报价,设立内部底价,以高于底价且出价最高的意向竞买人为该笔债权的受让方。竞买人报价金额未达到我行保留底价的,我行将不接受竞买人的报价。2、竞价人应将报价书密封在文件袋中,于2024年11月28日17时前现场交付至第六条所述的文件接收地址。
五、付款要求:1、竞买人竞得标的债权的,应当于我行确认竞得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与我行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自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的3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至我行指定账户。未按期完成协议签订和价款支付的,本次竞价失效。
六、特别说明:
1、本公告不构成转让上述不良资产的要约。意向方可根据我行提供的相关资料规定的条件报价竞买上述不良资产。在双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之前,我行不对任何潜在或我行给予交易资格的意向方承担任何责任。2、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函件,均应直接交付我行,且不论交易是否成功,我行均不予以退还,但与意向方另有约定的除外。3、有意向者可委托1-2人与我行接洽并参加公开竞价等事宜。4、文件接收地址:江苏省靖江市骥江路115号。
邮编:214500联系人:钱女士 电话:0523-84963006
江苏靖江润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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