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事项,并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除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变更之外,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信息不变。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具体如下: 名称: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132312124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21号四层 法定代表人:翟辉 注册资本:81236.7126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01月1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通讯设备销售;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软科技”)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天安”)拟为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4.5亿元额度的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额度公司可用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和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详细信息可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2024年10月17日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等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21号四层 注册资本:81236.7126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132312124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翟辉 成立日期:1999年1月1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通讯设备销售;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 ■ 经查询,被担保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天安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债权人)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债权人按主合同与债务人华软科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算人民币2.0250亿元。被担保的主债权,是债权人自2024年11月11日起三年内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有关法律规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和延迟履约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额度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0250亿元,为本次控股子公司山东天安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6.0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是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0%;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0%。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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