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4-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发来的《关于增持佛山照明股份的告知函》,电子集团拟增持公司A股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主体为电子集团。截止本公告之日,电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32,194,24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4%。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电子集团、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晟”)、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484,842,2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30%。
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披露过增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价值的认可。
2、增持股份类型
公司A股。
3、增持股份的金额及比例
电子集团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6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且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8%。如果因股票价格波动导致增持金额超过7200万元,但增持比例未到公司总股本的0.8%的,电子集团将不再增持。
4、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电子集团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增持。
7、增持资金来源
增持主体自有资金及增持专项贷款资金,其中自有资金占比不低于30%,增持专项贷款金额占比不超过70%。
8、本次增持是否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
本次增持不基于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不符合相关身份时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9、增持主体承诺
电子集团承诺,将在增持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与金融机构签订增持贷款协议情况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2024年11月5日,电子集团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中国光大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为电子集团的股票增持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最终以监管发布的最新实施细则为准)。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佛山照明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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