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双喜增利现金管理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支付公告

西南证券双喜增利现金管理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支付公告
2024年11月20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集合计划是由“西南证券双喜增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本次分配收益于2024年11月19日计入账户,2024年11月20日起可用。

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该集合计划采用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每日对集合计划进行估值,集合计划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存在差异,原因是银行存款估值时以成本列示,每日按照约定利率预提收益,直至分红期末按累计收益除以累计份额确定实际分配的收益率;

(2)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0号)的规定,投资者当日申购的集合计划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集合计划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集合计划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集合计划的分配权益;

(3)投资者赎回集合计划份额时,按本金支付,赎回份额当期对应的收益,于当期月度分红日支付;投资者解约情形下,管理人将按照当期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孰低的原则对该投资人进行收益分配;

(4)本集合计划收益每月集中支付一次。收益月度支付时,如投资者的累计实际未结转收益为正,则为份额持有人支付相应的现金收益;如投资者的累计实际未结转收益等于零时,则不向份额持有人支付现金收益;如投资者的累计实际未结转收益为负,则为份额持有人缩减相应的集合计划份额,遇投资者剩余份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形,管理人将根据内部应急机制保障集合计划平稳运行;

(5)投资者可通过下列渠道了解相关信息: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swsc.com.cn

客服热线:95355

(6)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集合计划份额不等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集合计划的招募说明书、资产管理合同、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计划的投资价值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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