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4年11月21日 00:00 人民资讯

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邱丽敏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邱丽敏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12,46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总股本按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13,565,000 股计算,下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024年11月20日,公司收到股东邱丽敏女士提交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1月19日,邱丽敏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前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注:邱丽敏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周和平先生于2019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以及大宗交易转让所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具体情况

三、其他说明

1、股东邱丽敏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邱丽敏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股东邱丽敏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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